瀏覽次數(shù):-作者: 信息來源: 轉自本網(wǎng) 發(fā)布時間:2024-04-01 15:03:11 |
福興街道廣大居民朋友:
為保障自身和他人生命財產(chǎn)安全,營造有序、安全、暢通的道路通行環(huán)境,積極配合街道摩托車、電動車交通安全隱患集中攻堅行動,助力鞏固全市交通問題整治成果,現(xiàn)就摩托車、電動車駕乘行為倡議如下:
1.持證駕駛。自覺做到在取得摩托車、電動車駕駛證后才駕駛摩托車上道路行駛。溫馨提示:請有需要報考摩托車、電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于3月20日前到所轄村(社區(qū))進行登記報名,市交警部門將結合實際組織開展“送考下鄉(xiāng)”。
2.裝牌上路。購買摩托車、電動車后,主動到公安交警部門辦理注冊登記;不購買來歷不明或存在安全隱患的摩托車、電動車。
3.不改裝、不加裝。自覺做到摩托車、電動車不加裝傘具,不改裝改型。
4.佩戴頭盔。駕乘摩托車、電動車自覺佩戴安全頭盔,不酒駕醉駕毒駕、不無證駕駛、不飆車、不超員。
5.教育引導。積極教育和禁止家庭成員中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駕駛摩托車、電動車上路行駛,引導身邊人共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
6.遵規(guī)守紀。駕駛摩托車、電動車上道路行駛自覺按照交通信號燈、標志、標線有序通行,不闖紅燈、不逆向行駛、不亂停亂放。
7.配合執(zhí)法。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自覺抵制各類不文明交通行為,自覺支持和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執(zhí)勤執(zhí)法,積極向公安交警部門舉報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共同維護街道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溫馨提示:2024年4月起,街道將聯(lián)合市交警、派出所等部門在福興街道開展為期1年的摩托車、電動車交通安全隱患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對無證駕駛、未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超員行駛等違規(guī)現(xiàn)象進行堅決查處,此次行動實現(xiàn)轄區(qū)道路全覆蓋,并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相應處罰。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關愛生命,文明出行。衷心祝愿大家一路平安,一生幸福!
興寧市人民政府福興街道辦事處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