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作者: 信息來源: 轉自本網 發(fā)布時間:2022-03-16 09:42:15 |
初春時節(jié),天干物燥,
防范森林火災不能掉以輕心。
哪些行為容易引發(fā)森林火災?
森林火災該如何防范?
這些森林防火知識要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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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中的喬木、灌木、雜草、蕨類、苔蘚、地衣、苦立木、腐朽木、枯枝落葉、腐殖質、泥炭均屬可燃物。
1.生產性火源:農、林、牧業(yè)生產用火,林副業(yè)生產用火,工礦運輸生產用火等;
2.非生產性火源:如野外炊煙,做飯,燒紙,取暖等;
3.故意縱火:燃燒干草,燃放爆竹禮花等。
自然火源是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條件下產生的熱源,主要包括雷擊火、火山爆發(fā)、隕石降落、滾石火花和泥炭自燃等,主要發(fā)生在人煙稀少、交通不便的邊遠原始林區(qū),我國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災約占火災總數的1%。
在森林防火期內違反規(guī)定,擅自進入林區(qū)隨意用火、過失引起森林火災、故意縱火、不服從撲火指揮、影響撲火救災等,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故意放火燒毀林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114條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構成失火罪的比照刑法第115條二款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準燒荒燒墾、燒荒積肥、燒田埂草;
不準上墳時燒紙、燒香、放鞭炮、放孔明燈;
不準在林區(qū)吸煙;
不準在野外燒蜂、燒螞蟻、燒火驅獸和使用火銃槍械狩獵;
不準夜間在林區(qū)點火把照明行路;
不準煉山造林或燒木炭;
不準癡、呆、精神病患者、小孩進入林區(qū);
不準見火不報、不救;
不準在林區(qū)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不準破壞森林防火宣傳牌、了望臺(哨)。
未經批準不燒;
未開好防火線不燒;
未準備好打火工具不燒;
刮風、高溫、干旱天氣不燒;
無人看守不燒。
1、遭遇森林火災時,一定要保持清醒頭腦。及時報警,讓外界知道你的位置和處境,爭取救援或指導自救。
2、積極自救,快速轉移避險。千萬不要隨意選擇方向盲目亂逃,否則容易被濃煙烈火所困。要正確判斷風向,切不可與火賽跑,一旦順風而逃,極易被大火追上并圍堵住。
3、不能往山頂方向逃生,隨著煙氣上升,山火向山頂方向擴展會較快。要用沾濕的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包住頭,并沿著逆風方向,向下或橫跑,選擇植被稀疏的路線逃生。
當被大火圍困時,應選擇植被稀疏的空曠地方,俯臥避險,腳朝火沖來的方向,扒開浮土把臉貼近濕土,雙手壓在胸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