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我市契稅納稅期限為購房人簽訂合同之日起60天內(nèi)。逾期繳納稅款,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契稅新的優(yōu)惠政策:一是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二是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稅的新政策于2016年2月22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