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77777,xxxxxbbbbb性欧美|XXXXXLMEDJYFBDHD_XXXXXL粉嫩小泬HD

網(wǎng)站支持IPV6  丨     丨   繁體  丨   RSS訂閱
首頁 > 信息公開 > 法規(guī)公文 > 政策解讀

關于《興寧市臨時救助對象認定工作規(guī)定》的政策解讀

閱讀次數(shù):- 信息來源: 興寧市民政局 發(fā)布時間:2023-09-14
[字體:  ]

  《興寧市臨時救助對象認定工作規(guī)定》(興市府〔2023〕6號)由興寧市民政局牽頭起草編制,于2023年9月14日以興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fā)實施。為方便社會公眾理解,更好地執(zhí)行落實,現(xiàn)作如下解讀:

  一、出臺背景

  根據(jù)《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fā)〔2014〕47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興寧市臨時救助對象認定工作規(guī)定》,進一步發(fā)揮社會救助托底線、救急難的作用,解決城鄉(xiāng)困難群眾突發(fā)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進一步健全我市臨時救助對象認定制度,促進我市社會救助提質增效。

  二、文件依據(jù)

  根據(jù)《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709號)、《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fā)〔2014〕47號)、《廣東省社會救助條例》《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臨時救助辦法〉的通知》(粵府辦〔2021〕4號)、《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梅州市臨時救助實施細則的通知》(梅市府辦〔2022〕8號)。

  三、管理對象

  遭遇突發(fā)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

  四、相關流程

  (一)一般程序流程

  1.向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2.審查申請材料是否齊備、證件是否與申請家庭成員相符;

  3.開展經(jīng)濟狀況核對;

  4.核對通過,受理申請;

  5.開展入戶調查;

  6.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審核意見;

  7.張榜公示3天;

  8.相關材料送市民政局,作出審批決定,同時確定救助方式和金額;

  9.獲得臨時救助;

  10.救助后公示6個月。

  辦理時間:約13—15天。核對通過并受理臨時救助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完成入戶調查和審核,張榜公示3天,市民政局收到材料后3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二)緊急程序流程

  1.接到有關部門、組織、公民報告救助線索;

  2.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動核查情況;

  3.對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實施先行救助;

  4.緊急情況解除后,10個工作日內按規(guī)定補齊審核審批手續(xù);

  5.救助后公示1年。

  辦理時間:接到線索后立即核查辦理。緊急情況解除后10個工作日內補齊審核審批手續(xù)。

  五、名詞解釋

  (一)臨時救助:是指國家對遭遇突發(fā)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給予的應急性、過渡性的救助。

  (二)支出型救助:因生活必需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一定時期內出現(xiàn)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例如家庭中有患慢性病需長期就醫(yī)服藥的患者,就讀普通高中、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和學齡前教育的學生,需持續(xù)護理的重病患者等情況。此類對象適用臨時救助的一般程序,申請家庭需進行家庭經(jīng)濟狀況核對與入戶調查。

  (三)一定時期內:原則上規(guī)定時限為6個月。

  (四)急難型救助:因各種突發(fā)原因等,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xiàn)嚴重困難、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個人。例如遭遇交通事故、高空墜物、礦難、溺水、火災等意外,突發(fā)腦卒中等急病送醫(yī)救治,婦女、兒童遭受家庭暴力或監(jiān)護侵害等情況。此類對象適用臨時救助的緊急程序,可采取先行救助的方式,緊急情況解除后再補齊審核審批手續(xù)。

  (五)自然年度:自然年度指以公歷計算的一個完整的年度,即從1月1日至12月31日,為365天。同時公歷中設置了閏年,即在2月增加29日一天,由此自然年的天數(shù)就是366天。

  六、實施時間

  本工作規(guī)定自2023年9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七、解讀機關和聯(lián)系方式

  解讀機關:興寧市民政局

  聯(lián)系電話:0753—3263791


  解讀稿原文:興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興寧市臨時救助對象認定工作規(guī)定的通知


站群導航
  • 黨群部門
  • 政府部門
  • 鄉(xiāng)鎮(zhèn)街道
  • 梅州網(wǎng)站
  • 其他網(wǎng)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