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督促落實7月份我市較為突出安全隱患整改的通知 有關鎮(zhèn)(街),市直有關單位: 經7月6日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討論,決定對2021年7月份全市十項較為突出安全隱患(詳見附件)進行掛牌督辦,由各分管或掛鉤聯(lián)系鎮(zhèn)(街)的市領導負責督促有關單位抓好隱患單位(企業(yè))落實整改工作,并由市安委辦跟蹤整改落實情況。請屬地鎮(zhèn)(街)、市直有關單位督促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做到治理隱患的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確保按照整改時限的要求,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嚴防各類事故發(fā)生。同時,將整改落實情況于2021年8月5日前書面報送市安委辦(聯(lián)系電話〈傳真〉:3311891),以便及時向市政府常務會議報告。 附件:興寧市7月份十項較為突出安全隱患情況表 興寧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