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鎮(zhèn)(街),市直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決定對2023年12月份全市六項較為突出安全隱患(詳見附件)進行掛牌督辦,由各分管或掛鉤聯系鎮(zhèn)(街)的市領導負責督促有關單位抓好隱患單位(企業(yè))落實整改工作,并由市安委辦跟蹤整改落實情況。請屬地鎮(zhèn)(街)、市直有關單位督促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做到治理隱患的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確保按照整改時限的要求,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嚴防各類事故發(fā)生。同時,將整改落實情況于2023年12月31日前書面報送市安委辦(傳真:3311891,郵箱:[email protected]),以便及時向市政府常務會議報告。 附件:興寧市12月份六項較為突出安全隱患情況表 興寧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興寧市12月份六項較為突出安全隱患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