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職業(yè)培訓開展的實際,對芳華職業(yè)培訓學校的材料進行了審核,并組織專家評審小組依照《民辦職業(yè)培訓學校設置標準》現場評估后,認為該培訓學校符合繼續(xù)辦學的條件,同意進行到期換證。現將有關情況公示,請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一、公示內容: 二、公示時間: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共5個工作日。 如對公示的情況有異議,可在公示期間通過電話、來信、來訪等方式向本局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提倡簽署本人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 公示受理電話:0753-3262582,受理人:張軍揚 興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