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 835作者: 興寧市人民政府 信息來源: 轉自興寧市人民政府 發(fā)布時間:2016-12-22 09:40:04 |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自查工作的通知》(粵教師[2016]11號)的規(guī)定,興寧市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身份和工作年限認定工作小組對本市戶籍原民辦代課教師資料和 zwj;對外縣(市、區(qū))戶籍在興寧任教的原民辦代課教師資料 zwj;進行審核,現將曾春燕、彭寬英等人的審核情況結果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zwj; zwj;
公示期間有異議者,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渠道反映情況,公示期滿后將不再受理。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必須簽署或自報本人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反映的情況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不得借機誹謗和誣告。(注:本市戶籍原民辦代課教師,如公示內容有誤的,請到戶籍所在地鎮(zhèn)<街>登記更正,并由鎮(zhèn)<街>統(tǒng)一報送興寧市教育局原民辦代課教師自查工作聯系掛點指導組更正公示。)
公示時間: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8日(5個工作日)
公示地點:興寧市人民政府網站
受理單位:興寧市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身份和工作年限認定工作小組
受理地址:興寧市教育局原民辦代課教師核查工作辦公室
郵編:514500
受理電話:0753-6105323
興寧市原民辦教師和代課教師
身份和工作年限認定工作小組
2016年12月22日
(轉自興寧市人民政府網)